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,提高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和自我保护能力,确保实验教学人身安全,2021年10月26日,刘勇副院长带领保卫部、教务部相关人员一行5人到我系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。刘勇副院长根据《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》对我系17个实验室进行了全面的排查,尤其是对危险药品的存放、管控,实验室防护措施、实验室用电安全、实验室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排查。并对各个实验室所存在的相关问题提出了6点要求:
1.实验室使用及安全记录留在实验室内,使用者及时登记检查。
2.易燃、腐蚀药品要注意管控,并及时记录用途及用量,且废弃物要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相应处理。
3.实验室电线管线不能悬空连接,且连接设备的线路要尽量封在铁质线盒内,防止发生漏电等风险。
4.实验室安全制度、操作流程、注意事项等牌面要及时挂好,且要挂在醒目的位置,便于学生观看学习。
5.针对需要24小时工作的设备,要配备烟雾报警装置,且相关人员需要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,及时排除安全隐患。
6.实验室灭火设备要根据各实验室具体情况布置齐全,定期对相关设备的具体情况进行检查。
实验室安全管理是一项细致、长期且艰巨的工作,针对这次安全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相关意见,我系将积极行动、严格执行,将实验室安全问题作为今后的工作重点,我们将时刻警惕,确保实验室能够安全地为师生服务。